利未记注释

 

 献祭是上帝的旨意

利未记一章一至九节

    1耶和华从会幕中呼叫摩西、对他说: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中间若有人献供物给耶和华,要从牛群羊群中,献牲畜为供物。

    3『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就要在会幕门口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4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燔祭便蒙悦纳,为他赎罪。5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6那人要剥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块子。7祭司亚伦的子孙,要把火放在坛上,把柴摆在火上。8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和头,并脂油,摆在坛上火的柴上。9但燔祭的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烧在坛上,当作燔祭,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利未记开头七章有点像是『献祭手册』,应用在(一)在旷野流浪期间的会幕,和(二)在大卫王建都耶路撒冷以及他儿子所罗门得偿大卫之愿,在其中建立『上帝之家』时,在耶路撒冷圣殿中供应日常崇拜的祭司们使用。

    我们始之以牲畜为祭(第一章)。古代以牲畜献祭作为崇拜…部分的不止以色列民族。在近东生活的民族,大都给他们的神祗献上牲畜为祭。以牲畜为祭,作为崇拜的一种举动,人类大抵以为这是必要,有几个理由:

    (一)人在众神之前感到无助。因此惟一的好办法便是抚慰它们,使它们保持温和。因它们可以很不负责任。

    (二)众神有时可能慈祥,赐人战争得胜,国泰民安,五谷丰登,所以对它们『致谢』是聪明的办法。

    (三)人应当与他的众神『保持接触』,或者,像我们今天可能说的,为他自己的利益,应当与它们『联络』。

    这一切动机引致人自己想出来的宗教行动。但是在利未记,整个献祭问题却用相反的方向处理。我们在此所得的印象是上帝引发了这些事。

   (一)上帝呼召摩西,告诉他要对以色列人说什么话。这种说话的方法表示出圣经的信念,就如历代以色列的祭司们所表示的,献祭乃是上帝自己所要的,因为献祭与上帝自己的性格有关系。

    (二)上帝从会幕中说话,而且只对摩西说话,再透过摩西对全以色列人说话。上帝在一个特殊地点与一个特殊时间说话。在旷野,在西乃与应许之地之间,上帝只对以色列人启示他的心意与目的。上帝并未从天上向下呼喊,叫万族万民听。上帝对摩西说的话,乃是上帝之命令,摩西必须准备好去听。

    这是圣经讲论神学真理时选用的生动描述。如果我们用今日的术语来写这一切,我们便是论及摩西在意识中所知的上帝『预知的恩典』(prevenient grace)。但是圣经形像化的语言远比我们现代的心理学术用语为佳。因为圣经的形像描述,今日对黑种非洲人说话,正如从前对生活在莎士比亚时代的伦敦人说话一样。

    摩西要把上帝的话传给以色列。以色列是希伯来人的祖先雅各的新名字,他花了整整一夜,为上帝对他生命的计划进行苦斗之后,才接受这新名字(创卅二22--32)。利未记中的上帝之话语单单借着恩典临及上帝从埃及拯救出来的百姓,但那些实在要拒绝上帝、经常轻视上帝所赐的约的民族却得不到。无怪乎他们要一遍又一遍地被提醒,去觉知他们的任意妄为,偏行己路,以便他们完全靠赖恩典。

    利未记开头的话表达出一个很奇特的事实永生的上帝实际上是对一个很小地方的小人物,启示他拯救的大计之若干要素。利未记的亚兰语本(亚兰语是耶稣用的语言)的作者们默想这一点,便宣告说:『耶和华的话呼召摩西。』这亚兰语本在会堂中对崇拜者宣读(在它与原本的希伯来语协音之后),好叫平信徒更能领悟。这一来,这称为他尔根(Targum)的版本便设法保存上帝对摩西命令之『活泼性』的奥秘,这奥秘来自永生上帝的内心。

    希伯来人基本上是农业民族。他们的财产大部分是牛、羊、五谷。这就是他们在献祭物感谢耶和华时要拿这些作供物之故。如果他们所献的是牲畜,那牲畜便要没有残疾,完美,不像屠场所丢弃那样。『我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献给耶和华我的上帝』(撒下廿四24)。这就是此地所暗指的原则,上帝要的祭是各耳板(Qorban我们在可七11找到这个字)。它的意思是分别为圣献给上帝的礼物,因此,实际上就是为了感谢上帝对人类的慈爱而甘心乐意献上的祭。

如何献祭

利未记一章一至九节(续)

    (一)献祭当在上帝所选的特殊地点举行。不是随处可行。在那时候是在会幕门口。出埃及记廿六章提及会幕的建造与程序。在那里所叙述的会幕是一座华丽堂皇而又设备完善的建筑物。不过在卅三章七至十一节另有关于会幕的传统。那里所描述的并不是出埃及记前些章所叙述的华贵而又有其装备的会幕,却是一个质仆无华的帐,像今日纳吉(Negev,南以色列)的沙漠阿拉伯人所住的东西。尤有进者,在这段落中,上帝的帐幕与一般的以色列人住宿的朴素帐幕并没有多大分别。因为上帝清楚地分享以色列人在旷野流浪的生活与命运。在对会幕两个传统叙述之间的重要差异乃是:在会幕中『耶和华与摩西面对面说话,好像人与朋友说话一般』(出卅三11)。这两个传统终于在出埃及记四十章卅四节交织了,在那里我们得知,当百姓依照上帝的命令走了一天的路,然后住下立他们的帐幕时,上帝也照样行了。上帝亲自临格,在以色列人中行走。又当他们扎营的时候,他常常透过摩西对他们说话。在会幕那里,上帝与以色列人同在,常常有特殊意义。如果他们要到那里献祭,上帝所

悦纳的不是那祭品,而是那献祭者。上帝显然并不想要,也不需要牲畜作礼物。他所想要的乃是感恩的百姓!

    (二)献祭者要按手在牲畜的头上。借此他自己与他认同,犹如他在说,『当这公牛在火中上升时,那献上的祭品是我而不是别的。』因而他是在说:『我献上我自己给上帝。』

    (三)接着祭司要把公牛的血洒在坛的四周。然后他把尸骸切开,全部放在火焰中作为牺牲的祭。这种祭称为咢拉(olan),那就是在烟火中『上升』到上帝那里去。在肛门附近的脏腑与腿,自然是先要把排泄物洗净。祭司对平民百姓解释这样的祭将蒙上帝悦纳,乃是借着告诉他们,上帝会喜爱由之而来的气味。保罗在以弗所书五章二节应用了这样描写的神学行动。

          到那里去寻找上帝呢?

    许多人会说,随处都找到上帝。这当然是自明之理。但是那位我们惟有读圣经才认识的圣经中的上帝却不是那样。打从摩西发现上帝不是从蔚蓝的天空对他说话,却是从一个特殊的,着火的荆棘(出三章),有如在痛苦中对他说话时,我们便知道上帝选择他决定与人相遇的地点。因此以赛亚书十五章六节说:『当趁耶和华可寻找的时候(或之处——希伯来文可以两解)寻找他。』

    这就是为什么基督徒告诉他的邻舍,他比较可能在教堂中与上帝相遇,多于在高尔夫球场上。再者,上帝最后启示自己当然是在一个人,而且只在一个人。保罗把它简单地说,『上帝在基督里……』(林后五19)。

    按照利未记,寻找上帝在当时最主要的是在这献祭之处。献祭的意思是痛苦。被宰的牲畜在坛上必然受痛苦。但是如果献祭者本身与祭牲认同,他便要了解,他经过受苦才获得赦免。(这真理以后各章详论。)奇怪的是在旧约中关于谁去宰那在坛上的牲畜却未一致。在以西结书四十四章十一节,这是未来的蓝图,是利未人要作的。但是历代志下廿九章廿二至廿四节(一卷很晚的书)宣告这是祭司的本分。然而,我们在利未记这里所发现的律法则终归是有效的。直到主后七十年,当罗马人拆毁耶路撒冷和其中的圣殿时,也就是耶稣与保罗的年代,行这事的却是平信徒。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以后在利未记十七章十一节,我们读到『因血里有生命』。在利未记区区二十七章中,『血』字一共出现八十五次。血特别被视为神圣。所以流这有生命的圣物的血对赦罪及使人与上帝和好都灵验,那就是说它有效!当我们进深一步,我们便明白这引语所含深刻的神学意义。

                各种祭

利未记一章十节至二章八节

    10『人的供物若以绵羊或山羊为燔祭,就要献上没有残疾的公羊。11要把羊宰于坛的北边,在耶和华面前,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羊血洒在坛的周围。12要把燔祭牲切成块子,连头和脂油,祭司就要摆在坛上火的柴上。13但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全然奉献烧在坛上。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14『人奉给耶和华的供物,若以鸟为燔祭,就要献斑鸠,或是雏鸽为供物。15祭司要把鸟拿到坛前,揪下头来,把鸟烧在坛上,鸟的血要流在坛的旁边,16又要把鸟的嗉子和脏物除掉,丢在坛的东边,倒灰的地方。17要拿着鸟的两个翅膀,把鸟撕开,只是不可撕断。祭司要在坛上在火的柴上焚烧,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1『若有人献素祭为供物给耶和华,要用细面浇上油,加上乳香,2带到亚伦子孙作祭司的那里,祭司就要从细面中取出一把来,并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然后要把所取的这些作为记念,烧在坛上,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3素祭所剩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这是献与耶和华的火祭中为至圣的。

    4『若用炉中烤的物为素祭,就要用调油的无酵细面饼,或是抹油的无酵薄饼。5若用铁鏊上作的物为素祭,就要用调油的无酵细面,6分成块子,浇上油,这是素祭。7若用煎盘作的物为素祭,就要用油与细面作成。要把这些东西作的素祭,带到耶和华面前,并奉给祭司带到坛前。』

    无论所选的牲畜是绵羊或山羊,斑鸠或雏鸽,献祭的程序都是同样的。在肉未焚烧之先,总是要把血放完。对于鸟,脏腑范围太小,祭司的手指头不能榨取干净然后洗净,因此就索性把那部分丢掉。注意:上帝并不期望普通的以色列人献上他们所不能负担的。雏鸽在人们的家庭附近常常很多。所以没有财产的人总是可以捉来,献上一只经常偷吃他谷类的讨厌东西。就是这种人所讨厌的东西也得蒙上帝悦纳。上帝所重视的显然不是人的礼物,而是他的居心,他的意愿。

    必须用雄性的牲畜。这并不是因为雌的有什么不如雄的,却是因为雄的也代表雌的和幼的。事实上雄的总括全家。在旧约,常常是以家庭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不只人类是这样,那些不为个人而为家庭而死的牲畜也是一样。

    更有一个象征要注意。祭司要把牲畜宰于坛的北边,『在耶和华面前』,那就是说,作为一个宗教行动,而不像屠夫只是把肉切成块子供他的商店用。诗篇四十八篇二节和以西结书一章四节都表示:虽然上帝活在天上而且,『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他居住的』(王上八27)——然而当他进入耶路撒冷和圣所时,他是从北边进入的。

    那末,我们在这第一章关于献祭的问题上,初次瞥见上帝的心意;但是当我们往前去时,还有许多许多关于献祭的事将要学习。

    就在以色列人定居迦南的城市和乡村,而且建造起耶路撒冷城之后,大多数人仍然不像今天西方的经济制度,却依然靠土地过活。因此,如果敌人要进入那空旷的村庄,农夫牧人便都逃离他们那简仆的农舍,到最近的城市去避难。创世记四章关于该隐亚伯的故事显示出,畜牧与农耕传统上是近东人的两大主要职业。因此,那些农夫和那些种植而不畜牧的人,与那些牧羊人和放牛者,都有同样的权利和机会去对上帝表示感恩。直到今天,各地的教会都注意五谷收割,在他们一年一度的收获感恩崇拜中,会众都很感津津有味。这就连在大城市的教会也一样。在教会里,只要我们眼见一袋谷物或一罐豆类便足以唤醒我们,上帝从土地给我们食物,并不是人类自己创造的。

    第二章第一节说及『素祭』好像是一种可以分别献上的东西。但是也可以与牲畜祭同献,有如我们在第七章所见的情形。而且,正如我们今天所吃的加工食物一样,要把麦制成的细面拿给祭司;那就是说,它乃是人用力去工作过的,花了人的时间,流过人的汗之后的谷类。因此它代表(一)上帝起初所创造的,和(二)人用上帝的恩赐所造成的。

    橄榄油加在祭品上,使它成饼,易于处理,加上昂贵的乳香,使它全然成了一个高贵的『祭』。它如今果真是个祭,而不是献祭者不费分文的东西。而且,献祭者虽是一个普通人,他要参与全部的活动,因为要他去作全部的事前准备。

    第二节『亚伦子孙作祭司的』一语指亚伦的后裔。亚伦是摩西的兄弟。历代以来,人们都相信祭司的传统来自亚伦。因此不是亚伦的后裔便不能当祭司。我们在第一章看到,献祭者按手在牲畜的头上,这样便把他自己与它认同。我们在这里知道,祭司可以替『百姓』作这事,并且是他的责任。这样,祭司便是一种中间人,代表人类亲近上帝。

        提醒上帝

利未记二章九至十六节

    9『祭司要从素祭中取出作为记念的,烧在坛上,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10素祭所剩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这是献与耶和华的火祭中为至圣的。

    11『凡献给耶和华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为你们不可烧一点酵,一点蜜,当作火祭献给耶和华。12这些物要献给耶和华,作为初熟的供物,只是不可在坛上献为馨香的祭。13凡献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盐调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上帝立约的盐,一切的供物,都要配盐而献。

    14『若向耶和华献初熟之物为素祭,要献上烘了的禾穗子,就是轧了的新穗子,当作初熟之物的素祭,15并要抹上油,加上乳香,这是素祭。16祭司要把其中作为记念的,就是一些轧了的禾穗子,和一些油并所有的乳香,都焚烧,是向耶和华献的火祭。』

    祭司烧的那部分称为『作为记念的』(9节),或者『作为提醒的』更好。当这祭在火烟中上升到上帝那里时,它提醒上帝,当他立约使以色列作他自己的产业时,他应许照顾他所爱的,就是我们在出埃及记十九章五节所见的应许。

    但是祭司也要生活,因为他的工作是全时间的,所以他从火焰中取出祭品的部分作为他正当的工资。事实上,这规矩是从『耶和华的话』来的。祭司要收受祭物中至圣的部分,其所以为圣,是因为它现在已经分别为圣,归给圣洁的上帝。

    在这些经节中为什么提及酵和蜜呢?我们记得,在逾越节,当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时,百姓如何被禁吃有酵的饼(出十二8)。因此,现在用无酵饼便提醒以色列人上帝的恩典与怜悯。因为以色列人在摩西领导之下逃出法老的权力,完全是上帝的作为。关于蜜呢?这是像酵母一样能发酵的另一种食物。以色列人相信,发酵提醒我们生活上罪的狡狯蔓延之力。耶稣在马太福音十三章卅三节论及这情形。如果不完全把它焚烧的话,则酵与蜜可能包含在祭物里面。这意指上帝连那被罪所渗透了的人所献的祭也乐于收纳。

    至于盐,这是以色列人用以取代酵的。酵使东西腐坏而盐使东西洁净。我们记得以利沙如何用盐洁净水源(王下二20--22)。因此用盐便提醒以色列人要守他们在圣约中的本分,换句话说,是要保持新鲜。耶稣说,盐正是他的门徒被召在世上要作的(太五13)。太多人忽略了旧约为新约的钥匙,而以为『地上的盐』乃是世人的精英!

    初熟之果是春天所热切盼望的,因而比其后的果子或收成更有价值。在严冬与悠长的春天之后,新出的胡萝卜,初结的麦捆诚然十分宝贵。但是人不要因此贪婪地把它吃光。人在整个冬天吃过了贮藏的食物之后,把这些宝贵而又有价值的初熟之果,连同它一切营养价值带到耶和华面前。在以色列中的个人尚未成熟到能以领悟上帝为他们成就的一切之前,先对上帝表示个人对他拯救以色列族的恩典之感激,是最好的礼物。

    直至今日,太平洋群岛的有心人对他们的牧师或神父致送初熟的番薯,面包树初熟的果,初熟的番茄,作为他们未来对教会捐献的象征。他们这样行,把初熟之果不只给一个牧师或神父,实际上都是给上主为作他切慈爱的感谢祭。

        平安祭

利未记三章一至十七节

    1『人献供物为平安祭,若是从牛群中献,无论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没有残疾的献在耶和华面前。2他要按手在供物的头上,宰于会幕门口。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3从平安祭中,将火祭献给耶和华,也要把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4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5亚伦的子孙要把这些烧在坛的燔祭上,就是在火的柴上,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6人向耶和华献供物为平安祭,若是从羊群中献,无论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没有残疾的。7若献一只羊羔为供物,必在耶和华面前献上,8并要按手在供物的头上,宰于会幕前。亚伦的子孙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9从平安祭中,将人祭献给耶和华,其中的脂油和整肥尾巴都要在靠近脊骨处取下,并要把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10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并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11祭司要在坛上焚烧!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

    12『人的供物若是山羊,必在耶和华面前献上。13要按手在山羊头上,宰于会幕前。亚伦的子孙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14又把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15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并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献给耶和华为火祭。16祭司要在坛上焚侥,作为馨香火祭的食物,脂油都是耶和华的。17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脂油和血都不可吃,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在第一章的燔祭和第二章的素祭之后,我们来到平安祭。人人至少都知道一个希伯来字,就是平安(Shalom).但是当我们在圣经中碰上这字时,我们要忘记报纸上『和平』一字的意义。这字的根,意思是完整,完全,和谐。因此献平安祭的目的在于获致或至少加强这『完整』。这就是有些学者所以建议,说它只指一系列的祭中最后一个祭,意思是『完成』全系列之祭。

    但是事情不那么简单。这字是用众数。那么它是不是指人希望借以获得与上帝和好和团契的各种分别的行动呢?我们此地所用的是众数的形式shelem,与shalom密切有关,而且全然是遵守与主和好或和谐,或完全,或团契的约之意。我们认为,这特殊的祭的举行,实际上与我们所已经查考过的那些一样,意思乃是对上帝感恩与赞美的举动。

    然而还有,上帝与以色列人立的约是在西乃山,如今以色列人在他们的应许之地,本意是过上帝与人,人与人之间平安而又和谐的生活。因此这祭显然有象征性的意味。第一,它包括一个Zebach,就是宰牲畜。这样的一种祭的举行,乃是牲畜的一部分要首先在那我们可以称为圣礼的餐中吃了。于是献祭者,人,得了一些,然后其佘的,上帝便得了。因为祭牲的其佘部分在烟火中烧掉了。

    次经中以『比勒与大龙』为题的故事是对这种神吃食物的构想的讽刺。我们可以在牛津注解次经标准修订本第二一六页读到这故事。(译注:见美国圣经会为中华圣公会印行的次经全书国语本第四四九页。)在古埃及,众神每天吃三顿。申命记卅二章卅八节告诉我们,迦南人对他们的神抱类似的见解。但是在利未记中,外邦人的观点却提升到一个新的属灵层面。因为我们在此所读到的,它乃是上帝自己的主意而不是人的主意。上帝赐以色列人这特殊的祭,好帮助他们行走人生的路程。尤有进者,圣经自始至终,没有一个作者以用拟人的(anthropomorphic)语句为耻。这字(拟人的),简明牛津字典说是赋上帝以人形或人格的意思。总之,人类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描述上帝。诚然,耶稣终于自己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十四9)。请注意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章十八节所说,一同献祭的人(编者注:经文字面上是吃祭物的,也即是献祭者)在坛上有份的话。

    不过,我们应当注意关于『平安祭』这一点的神学要义。即使是这平安的圣礼,没有联系一个祭便依然无效。

        从利末记到罗马书

利未记三章一至十七节(续)

    由第十七节我们得知,以色列的男子不可吃牲畜的脂油和血。我们看到,血是祭牲所流出的实际生命。然而脂油也是禁忌。例如,尾巴全都是脂油,是牲畜最多汁的部分,是很有价值,正如果园或农场的初熟果子一般。因此这里的意思是上帝得了牲畜的最好部分。把这部分送上给上帝,意思便是上帝与人互相联系着同时吃,这样也就可以保持圣约的团契。

    那么我们在此发现献祭的中心思想之几个方面。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今天把它借圣餐仪式中的用语全部集合起来。请注意这里加上楷书印出的字,并且明白这些字如何全是指利未记我们所处理的观念:『……我们是你的仆人行这纪念的事,……这些饼和酒的供物,……与基督的血相通,......祈求他永恒的祭,……恳求悦纳我们赞美与感恩的祭,……作为合理圣洁的活祭』。

    平安祭只在王国时代使用。我们发现扫罗、撒母耳、大卫、所罗门、亚哈斯都时时使用,例如撒母耳记上十一章十五节所记载的。但是在那些早期的日子,这礼仪的举行,根本上可能为了要保持王国,因此它比较上是国家的一个庆典。再者,因为申命记的内容在同一时期汇集成书,这书也提及平安祭(参看申廿七7)。不过,阿摩司是伟大先知中惟一提及它的,记载在阿摩司书五章廿二节。另一方面,以西结把它纳入他希望在被掳以后,当以色列人从巴比伦回到耶路撒冷古城,一旦能重建圣殿时,要设立的献祭计划之内。但是我们在此也要注意,利未记十八章便是为第二圣殿在被掳以后的日子制订律法。在那时候是由普通人执行他自己的祭礼。那意思便是,在以色列人信仰中心所存的献祭的奥秘,从那只有有学问的人才能达致的神学巅峰,被扯下来,成了以色列的民众所有。因为他之明白它和它的意义,不由理论而是经由实践。

    我们在此得到人对上帝心意了解的一个重要发展。大先知们对于上帝在利未记及其他地方亲自命令人的献祭,越来越多地提出问题。在以赛亚书一章十一节,上帝问道:『你们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公绵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经够了。……』然后以赛亚转向注意人心的倾向而不是外表的行动,推测他们并非出于真诚而献祭。『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寻求公平……』(17节)。阿摩司书五章廿一至廿四节很明显地提出这点。在四章四至五节他使用一点讽刺。他说及上帝引诱以色列人来同时作两件事:(一)增加犯罪,和(二)增加献祭去付上他们的罪债!

    这样,甚至在主前五一五年之后,当圣殿重建而且重新奉献之时,保持与发展全部奉献制度十分重要,远在耶稣诞生之前,许许多多犹太人已经以会堂,而不是圣殿为他们属灵的家。当然,在会堂不可能严格遵行利未记的献祭律法。另一方面,有思想、有学问的人现在用心思想先知们和诗篇作者们,在他们之前许多世纪以来所感到,关于献祭的神学意义。例如,在诗篇五十一篇十七节说:『上帝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因而由耶稣开始新的基督教运动,通过研究利未记,觉得要向增长的教会解释基督的十字架和追随基督两者的意思,乃是献上己身,当作活祭(罗十二1)。

    两种罪

利未记四章一至十二节

    1耶和华对摩西说: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上,误犯了一件,3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里,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4他要牵公牛到会幕门口,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把牛宰于耶和华面前。5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6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7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香坛的四角上;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8要把赎罪祭公牛所有的脂油,乃是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9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10与平安祭公牛所取的一样,祭司要把这些烧在燔祭的坛上。11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并头、腿、脏、腑,粪,12就是全公牛,要搬到营外洁净之地,倒灰之所,用火烧在柴上』

    第四种祭是赎罪祭,在四章一节至五章十三节论及。利未记的律法把故意犯的罪与无意犯的罪区分开来。

    (一)希伯来语把故意犯的罪描绘为『残暴的罪』,最是刻划尽致。我们可以看到那可怜的坏蛋拿着短刀高举在受害人之上,立意要杀他。但是『残暴的罪』包括人性一切故意的邪恶在内,而不只是凶杀。这就是为什么连存心犯奸淫也归在这类之内。但是我们要记得,只是因为上帝给人类完全的自由意志,人便实实在在地决定公然反抗他慈爱的上帝。

    (二)另一方面,关于无意的罪,借着我们在此遇见的规则,上帝能够,而且曾经饶恕我们。所以,为这目的,上帝『曾经告诉』摩西,他的百姓用什么办法求取饶恕。无意犯的罪,在希伯来语,意思只是从团契中『迷失』(有如一头糊涂的羊),这是在圣约的规范以内,上帝百姓中任何人对上帝都会犯的错。这样的罪便是保罗说『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罗七15)时所指的一种。这些罪出自我们人性的较弱与愚昧,事实上是来自『住在我里头的罪』(罗七17)。『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19节)。

    我们在旧约中常常见到这问题是用图画般的方法摆在我们面前,有如耶稣用比喻时的办法。残暴的罪和罪人正正放在上帝的饶恕运行的区域之外。这是因为没有献祭的制度去遮盖这样故意犯的罪。这事实在利未记七章卅七至卅八节提及。不过,当我们读到第十六章时,我们便有上帝对这可怕情境的慈悲答案。

    我们从祭司开始。因为在人类生活范围之中,有权威便必有责任随之。疏忽的祭司,为人粗心,像我们今天说的,『满不在乎』,不只对他自己有损,他『使百姓陷在罪里』。他的缺少关怀便表示出,他并非实在想按他所蒙的召恰当地执行任务,因为他对那些求他指点的凡人并没有真正的爱心。然而谁去指控他这作法呢,他自己的良心,一个特别指定的委员会,还是别的呢?

    利未记这章给我们介绍一个新的罪字。这字是hattath,是旧约中许多罪字中的一个。它的意思是没有击中。你把弓拿起,拉紧,放出箭却没打中!你没打中,不是因为你邪恶,而是因为你愚蠢、糊涂、疏忽、不注意,或有懒惰,或者更可能因为你未有正确的人生目标。有一次,门徒引起耶稣注意一个法利赛人当众大声祷告。耶稣宣告说,『可怜的人,他打错了目标了。祷告的「目标」是与上帝密谈。但是他所打中的尽是听到人说及他,「啊,看那圣人!他多么敬虔!」』。但是就是这样无意的罪,在上帝眼中,却是严重到需要一只贵重的公牛作祭牲!

    祭司不经意地损害一项崇拜的举动,需要献上一只无残疾的公牛犊,它的价值可能高达一个农民一年的收入。祭牲的血又一次受到强调。受膏的祭司(这里的『受膏』强调他的错误重大)要将一部分血带入与上帝相见之处。然后他在那隐藏圣所的幔子前面弹血七次七是上帝用以创造天地的奥秘数字(关于这幔子和会幕其他设备,参看出廿六31--37)。然后他要把一些血抹在装饰香坛(上帝喜爱闻的)的四个角上(对此请再参看出三十1--10)。其佘的血他要从盛器中倒到燔祭坛的脚那里。因为如果把它倒在坛上,血不会焚烧掉。然而,倒在坛的脚那里,它便象征式的与坛上焚烧的肉相联合,也就会在烟火中上升了。

    祭司要先把手按在公牛犊的头上,好像说:『临到公牛的,实际也临到我。公牛如今担当我的罪。』然而我们要常常记得,就罪的本身说,并没有那样的东西,只有罪人。在鲁滨逊(译注:英国小说Daniel Defoe所著鲁滨逊漂流记一书中主人翁)未抵达那著名的海岛之前,那里并没有罪。罪乃是活着的人所作所为。因此,既然『血是(人的)生命』(申十二23),当你倒出血时,你便倒出一个人的生命。公牛在这里是那有罪的祭司的替身。因此公牛的血等于祭司的生命,而倒出的行动,意思便是要导致上帝的饶恕和恩惠。

    祭司当然该死。然而倘若所倒出的生命触及:

    (一)上帝临在之地方;

    (二)那隐藏上帝至圣的幔子;

    (三)那使祭品升上献给上帝的坛;和

    (四)混合直达上帝鼻孔里的香,

上帝便饶恕那祭司。

    罪,纵然是无意的罪,也是一种可怕的事实。因为它意味着罪人使自己与圣洁的活神的团契破裂,因此不再知道上帝要他如何度其一生。它甚至意味着那人的罪伤害永生的上帝。那就是赎罪必须是生死攸关的大事,是影响及于永生的上帝的极其圣洁和临在。我们在此对献祭的意义和上帝慈爱的饶恕与恩典,得到一个深刻的新见解!

    上帝的赦免(注释)

利未记四章十三节至五章十三节

    但普通人也会像祭司一样犯罪,因此,如果百姓无意中犯了罪,也要求一个同样的仪节,只是要在圣所以外实行。我们由第二十节得知,罪是人的行动,因此祭司要举行这动作,使百姓得救赎,并且使他们得赦免。

    使得救赎这话的意思是(甲)为一项罪过所引致的罪感付出代价以擦去它(这是对这奇特的动词的一个学术性的解释)。另外它可以解作(乙)完全遮盖。那就是说,上帝不再视那人为罪人。这样,献祭便实实在在地有效,因为它使上帝视这罪人为已得赦免的人。在某一意义上,献祭付了罪行的代价。而且,这赦免包括整个家庭,夫妇和子女,因为父亲在坛上代表了全家。

    但是更重要得多的是我们看到:上帝如今屈身取胜了。他特把他赦免人罪的方法交在人手中,只要人真正想用这方法。所以最后,在第卅一节,实实在在地宣告,一旦献了赎罪祭那人便得赦免了。请注意,并没有条件,完全是保证。因为正如我们将在利未记十七章十一节所看到的,血如今实在地倒出,我们便可以看见献祭已经有效了。

    保罗在歌罗西书一章十五至二十节宣称基督是上帝永生之道,在亚伯拉罕以前已存在的,如今他仍活着。今天的神学家可能用如下的说法来表达这意思: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有效工作,事实上永远有效,不只适用于我们的时代,也可追溯到当初。这是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乃是末世论的行动,那就是说,它是在属于永恒的时间中的一部分成就的工作;而在永恒之中是没有过去、现在或未来。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十三8)。这事实的一个结果便是:教会不只是二千岁,而是与人类本身同样古老。参看创世记四章廿六节。

    随着时间前进,以色列人回忆在他的历史和生命经验中上帝的恩慈。上帝在新约和旧约中一条大命令乃是『记得』!上帝把他们从法老的辖制之中拯救过来带他们过红海,然后经过干旱的旷野。在那里时,他在西乃山赐给他们的妥拉,他的教训,或者如所见的,启示他的心意。然后赐给他们一块属他们自己的地土,作为他最大的恩慈。他在西乃山又给他们一个爱的约,并完全向他们委身。这约惟独建基在恩典之上,那就是说,他完全是一位慈爱的上帝,成就在一个绝对不配的民族身上的。

    上帝所要求回报的是他们要『听从我(上帝)的话,遵守我的约』(出十九5)。因为上帝的『声音』在那启示他的道的任何一条或全部诫命中表达出来,这意思是,如果以色列人违犯上帝任何律法,那么以色列人便是犯了不敬的罪,背叛他的救主与上帝。他们的罪在他眼中因而并非无伤大雅,而根本上是不忠的表示,甚且是对立约的对方的叛逆。第十五节形容这些疏忽的罪为『背信』。这些罪,有些是:

    (一)对一个邻舍的不忠,这邻人自己有了困难,而他不肯在法院中为他作证。

    (二)无意中滥用了圣物。

    (三)不肯承认自陷不洁。(第十一至十五章将对不洁问题全盘论及。)

    (四)不肯承认曾说出轻率的誓言。

    我们注意到,在触犯礼仪律法与对上帝之道不忠及个人对邻人不忠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分界,这是因为在旧约时的思想一般不像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希腊人的思想,在物质与精神,天与地,身体与灵魂,律法与恩典以及任何其他的事物之间,并没有清楚的界限。基于上帝是一位,一切创造就是一件。

    因为犯罪是一个人对上帝给以色列的恩慧与慈爱的旨意之背叛,上帝自然认真对待以色列的罪。在人,一件疏忽的罪可能不觉得很重要。但是上帝的鼻孔实际『闻』到它的气味;那就是说,它直达他的经验而且影响他。人类的罪到达上帝那里,它接触他,伤害他,深深地激动他施怜悯,因此虽然人蛮横地攻击他所启示出来的旨意和慈爱的目标,上帝还是立意赦免人。

    然而人首先要想望得到赦免;其次必须愿意为他的愚行付出某种代价;最后也必须认罪。如果一个贫民连像一只雏鸽那么小的东西,作为供物也非力所能及,那么区区一杯不加橄榄油的细面,一件远比从海外输入的乳香为便宜的日用品,便已足以作为他所要献的供物。我们在此所遇上的这位上帝是多么有恩典、同情而又慈悲呢。为你灵魂的罪,只要区区一杯细面!他必蒙赦免(13节)。多难得的一位上帝啊!

       不敬的罪

利未记五章十四节至六章七节

    14耶和华晓谕摩西说:15『人若在耶和华的圣物上误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圣所的舍客勒拿银子,将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16并且他因在圣物上的差错要偿还,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给祭司,祭司要用赎愆祭的公绵羊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17『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18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从羊群中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来,给祭司作赎愆祭。至于他误行的那错事,祭司要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兔。19这是赎愆祭,因他在耶和华面前实在有了罪。』

    1耶和华晓谕摩西说:2『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华,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或是抢夺人的财物,或是欺压邻舍,3或是在捡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说谎起誓,在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么罪。4他既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或是因欺压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5或是他因什么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数归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还本主,6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把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给祭司为赎愆祭。7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他无论行了什么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但是不忠的本质乃是得罪上帝的位格本身,因为那是破坏上帝亲自在西乃所加诸以色列人的圣约。虽或那『罪』只是未献祭和缴纳什一捐给上帝,上帝对这样的罪所要求的罚金却是颇为高昂的。在出埃及记三十章十一至十六节,我们得知每一家每年要按圣所的秤纳银子半舍客勒,估计约为一块钱的价值。我们说,为罚款的祭牲价值也是依舍客勒计算(五15)。我们在列王记下十二章十六节读到这种罚例的应用。

    为赎愆祭付出牲畜的代价原是要使犯罪者伤痛的。我们碰上一个新字asham(赎愆祭)。我们继续研读时,对这种献祭的名称必须谨记在心。这词的词根关乎对圣物的任何污辱的赔偿,因此有些像『赔偿』的,而它里面带有(上帝所赐)的能力实在能避开上帝的烈怒!这里隐藏着上帝奇妙的恩典与良善!那末!感到有罪,意思便是觉得你有偿还的义务。意思是知道你处于负债的状况。我们应当把它与耶稣教导我们的祷文所用的字句:『免我们的债』(太六12)相比较。

    另一个要细心查考的字出现于第十五节。这里的一个普通的动词有一个奇特的用法。『人……将……牵到』意思是『人将恢复』(希伯来文是同一个字),就如我们从民数记五章七节所见的,如此便将『违背忠心』另一个只使用在这特殊方面的词——所必须的补偿强调出来。违背忠心的观念由外表行动直透事情的中心。当这字再在二十章三节出现时,便说明这样的一种可怕的违背的程度,因为在那里提及,在耶路撒冷圣城墙边,一个人把他的一个婴孩献给迦南神摩洛便是亵渎上帝的名。

         对付犯罪的一方

 利未记五章十四节至六章七节(续)

    如果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在财务上的交易欺骗了人,或者强抢了人,或者强取了他人一些东西而被逮住了,他必须归还他所取去的,并加上其价值的五分之一。那是他要采取的第一步法律行动。我们在出埃及记廿二章七至十五节读到有关这方面的记载。但是第二步则是这样:在他偿还他所加害于人的当天,他必须牵一只无残疾的公绵羊到圣所,由祭司为他献上。在这里,事情的法律与道德及灵性方面是合为一的。因为就如我们在第一节所见的,得罪邻舍便是违背对耶和华的忠心!今天还有多少人在他们的商业生意中有这想法呢?

    我们在摩西律法中所遇上的,是与近代法律实情很不相同的一些东西。旧约清楚说上帝造人给人自由,有选择正误的自由。因此,通常没有人可以剥夺他邻舍的自由,事实上连司法当局也没有权这样作。在旧约没有因误失把人关进牢里的事。再者,今天有多少人觉知这事呢?我们在此见到的是那贼人或无赖,必须借着克勤克俭去赚取偿还他所伤害的人所需金钱——再加上五分之一!

    他的不与邻舍和睦的举动诚然可能是件十分严重的事。他不只可能欺负了别人,他甚且可能发誓否认事实(那是『得罪耶和华』)。那么,在这情形下,上帝被故意地歪曲为这欺诈行为的同犯。这种发假誓不比亵渎上帝罪轻。旧约把人说的话每一句都看得多严重啊!我们记得耶稣说的话,『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上帝的座位;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他的脚凳……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太五34--37)。

    但是他所必须采取的赔偿行动必须加上(因为两事同时发生)向上帝认罪。因此罪犯必须首先『感到有罪』。『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意思是当他在人生经验中沉痛地感到他在上帝眼中是罪人的那一刻。那么上帝在他的恩典中所制定的,和罪人那时所带着的asham,让人可以为他的邪恶懊悔,而且得到赦免和更新的恩典。

    不过,让我们留意,祭司这样的一个以产生救赎的举动,也是上帝亲自命定,以便在这样的情境中使用。这举动实际上成了一种解罪式,那是因为祭司为犯罪的一方(要记得,罪人由按手在牲畜头上便叫自己与它认同)献上的祭牲,asham,现在实际上是实行并成就上帝的旨意。不错,是上帝亲自命令要这样的(1)。这样asham 便成为有效,并且成就上帝赦免犯罪者的罪的旨意。上帝的饶恕临到了那受罚的罪人。

    所以此地事情发生的次序便如下序:

    (一)认罪;

    (二)赔偿;

    (三)赦免;

    (四)解罪。

          上帝说不尽的慈悲

    我们且回到四章一节说过的话。我们在那里曾经说过,有一类的罪是律法并未提供赎罪之法的。发假誓属于这类,因为它是既得罪人而又得罪上帝本身的。它有点像耶稣在马太十二章卅一至卅二节所说的亵渎圣灵。对这种傲慢的人只可能有一种惩罚,那就是死(民十五30)。但是事情不因这可怕的话而了结。不错,处死的惩罚诚是以色列公义的上帝对『残暴的罪』的公义审判,正如在挪亚时代上帝惟一可能的公义审判乃是灭绝世人一样(创六5--7)。然而我们在此见证上帝说不尽的慈悲。他不为他自己的律法和诫命所约束。我们刚才所考查的程序,实际上是摩西律法中规定只为疏忽犯罪的人而提供的救赎与赦免。于是我们得到令人惊讶的结论:上帝在他公义的审判的同时,也施予无穷的慈悲与恩典(创六17--18

    『不得赎罪的残暴罪』之一,乃是凶杀。我们认为耶稣被钉十字架,就法律说,乃是杀害一个无辜的人。然而我们听到耶稣在十字架上痛苦与恐怖之中所说的是什么呢?他的话是:『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犯的罪应当只视作无心的一种!』(编者注:英文直译)这是我们从新约和旧约所知道的上帝的公义、正直的怜悯和赦免,

        给祭司的指示(注释Ⅰ)

利未记六章八节至七章卅八节(续)

    这一段落仔细讨论我们所碰到的各种供物和献祭,和在管理方面给祭司的指示。

        燔祭(六章八至十三节)(参看第一章)

    这种祭用的字是‘olah。这希伯来字描述一种全部升上给上帝的祭,因此可以称为:holocaust,照字面的意思是『完全焚烧。』这祭是非常特别的。因此祭司在主持的时候,要特别小心他所要穿的是什么衣服(参看出廿八40--42)。我们读遍旧约时,便发现这特别的仪节如何逐渐围绕着全部焚烧而成长起来,以强调其特殊性质。祭司的特别衣服本意是给崇拜者以上帝临在的深刻印象,虽然那只可以视为象征。祭司在他给上帝献祭的过程中实际是换过两次衣服。

    第一,坛上的火不许熄灭,因为它的本意是唤醒我们全然有罪和继续犯罪;就是说,我们不只是间中犯罪,而是时时犯罪;因此我们不论早晚、昼夜都要与上帝保持关系(参看出廿九38--42;民廿八3--8)。

    其次,早些年代,上帝向摩西显示,他在火中神圣的临格。当摩西目睹一个着火而不销毁的丛林时,他作这样象征式的显示(出三1--6)。摩西因此发现上帝在他所拣选的儿子以色列在埃及受痛苦的火中临格(出四22)。上帝本身在火中,这样叙述上帝,多奇怪的事啊!但是他是活神,当然不会消灭。因此便使祭司与先知们都对以色列宣告,只要他们依附上帝,他们也不会被消灭——虽然上帝本身就是烈火。我们对上帝的想法多么自相矛盾呢!但是想出这矛盾的不是人类而是上帝自己。正如我们从那些像以赛亚书四十三章一至三节与但以理书三章十九至廿八节的经段中所看到的,这乃是旧约不断的教训。

    第三,关于这一切更有另一个想法。我们说过,因为上帝本身是活神,我们不能说他可以被消灭。但是上帝自己是烈火,我们发现有许多大先知用这个词,如记载在以赛亚书十章十七节;三十章廿七节;卅一章九节;卅三章十四节;申命记四章廿四节。在利未记这里解释这奇特实况的神学全然清晰。当凡人站着看那在火焰中上升的olah时,这完全而又永不止息的祭代表活神自己心中的意念。

    最后,我们应当把燔祭的意义与较早一章所仔细考究的平安祭的意思并列。因为平安Shalom一词,也有健全与完整之意。所以上帝完全的审判并非我们可怜的人类的结局来到;因为在他的审判之外,出现他的完全更新,可以在他提供的,在(一)人与兽之间(赛十一6--9),(二)人与人之间(弥四4 ),与(三)人与上帝之间的合一与团契中出现。

        素祭(六章十四至廿三节)(参看第二章)

    素祭的叙述使我们记起今天我们圣餐礼的某些方面,因为在场的男人都可以尝到所献的面,而且使它成圣,因此吃的人吃了也成圣。不但如此,上帝也享用这餐。我们在这里也知道,它使他感到愉快,因为它的美味为他所喜爱。正如我们以前说过的,旧约不怕用简朴的日常用语叙述最深入的神学观念——耶稣用比喻教训人时也用同一类语言。
   
封立祭司并不要求比凡人更贵重的供物,事实上,全未提及我们在第十五节所见的宝贵乳香。以色列人坚决相信,当上帝把他的圣约赐给他的百姓时,要求他们全体一齐都作他的祭司,不是对他人而是对外邦世界作他的祭司,是否这事实助成了这种信仰呢(出十九6 )?再者,这次,在第廿二节,由一个新字kalil的引导,我们碰上『完全』的观念。祭司所献的供物要完全(kalil)。因此它又强调:( )上帝的审判临及以色列全民族;(二)它是一个完全的审判;(三)所以,因为上帝是神而不是人,他是慈悲也必是完全的。

        赎罪祭(六章廿四至三十节)(参看四1--13

    圣洁的观念,毫无疑问是由来已久,而且代表一种禁忌。例如,如果一个人只因误踏『圣地』便要受神只的惩罚。但是此地却是有救赎的慈爱之上帝的圣洁,而这爱是传染性的。这是一个多美妙的意思啊!我们惊奇地发现它的经验在圣经故事中如何一直增长其深刻的意义。上帝的圣爱遍及我们的生命之中!本章末节强调我们以前注意到的,血是神圣的,因为从圣礼上考虑,血就是生命的本身。于是它大大地加强了上帝所造一切生命的神圣性。

给祭司的指示(注释Ⅱ)

利未记六章八节至七章卅八节(续)

        赎愆祭(七章一至十节)(参看五14一六7

    发现人悔罪而寻求赎罪,所献上的供物被视为一切供物中之最圣洁的,使我们深受感动。摩西的律法并非一种冷酷无情的法律条文。它顾及人与上帝的亲切关系,而且以人悔罪并求恢复与主的团契为乐。更进一步,它又记念工得其值。祭司在献上。OIah时,分享了上帝『全然』美善。因为他可以保有祭牲的皮。

        平安祭(七章十一至廿七节)(参看第三章)

    这里和廿二章廿一至廿三节;廿九至三十节所叙述的仪式,区别开三种集体献祭。这三种祭是:

    (一)赞美祭,todah,在某种严肃场合中献的。

    (二)甘心祭,nedabah,全然出于乐意,并因为上帝一切善良与慈爱,感恩而献的。

    (三)还愿祭,neder,是献祭者已经应许过要献,他现在必须践诺。

    这三种都是与上帝灵交的喜乐行动。因为这些祭的用意都是与『圣洁』的上帝保持或更新团契,我们或许可以称之为『圣餐』的形式吧?

    平安祭的『菜单』上,应包括献祭者妻女的玉手所制一切美味佳肴,好叫她们能以分享他的和上帝的喜乐。而祭司也分享,因为他要把这些美味连同别的家庭在这节期所做的带一些回家去给妻儿。这种喜乐的感觉也在举行还愿祭和甘心祭时表现出来。然而还有若干上帝所发出的与这些祭有关的指示。百姓不可吃已经腐坏了的,或在礼仪中已经成了不洁的肉,或在他们心灵尚未准备好时吃祭牲。这些上帝的命令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我们在此可以作一点神学上的说明。祭牲的尸体的分解大抵定在第三天(17节)。在那天吃任何肉都是上帝所不许可的,献祭者也不为上帝或他的同胞所接纳(20节)。他的祭将不被算为有效,却被视为可憎厌的,而且他要继续『担当他的罪孽』。在何西阿书六章二节,先知指出,作为一个民族,以色列乃是上帝公义审判的祭牲,因此何西阿呼召他的百姓,在分解开始之前,回归耶和华。利未记此处的话,因此便成了一个实际的比喻,帮助何西阿的宣道。但是还不只这样——它们也引导我们明白上帝真实的大能。因为他在耶稣的身体死后开始腐坏的头一天,便叫他从死里复活。这正是诗篇作者向上帝所求的(诗十六10

    祭牲的脂油永不可吃。我们记住三章十六节所读到的话,『脂油都是耶和华的』。因此,如果一个人在家中与家人一齐吃烤肉,那就是说,只是共吃一顿常餐,而不是与上帝分享一个特别的礼仪,纵然在那时,或者说特别在那时,他绝不要吃脂油,因为他不能像在坛上那样献给上帝。同样,如果他尝一只牲畜的肉而无意中发现它是刚死的,也是如此。

        摇祭(七章廿八至卅八节)

    我们如今又碰上另一个术语,『摇祭』。为什么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摇一个祭牲的胸并不清楚,或者为什么只是胸,也不清楚。这里的举动或许属于我们在第三章所遇上的平安祭仪式。如果胸是向坛摇一摇,又向后摇一摇,那末它对一般的崇拜者或许象征着当上帝向他要他的供物时,他要甘心乐意地献上之意。但是它一经献上,上帝便乐于还给他,让他自用,给家人吃。请注意第卅四节,上帝在利未记中初次确实用第一人称说话:『我从以色列人……中,取了这……胸和……腿,给祭司。』这是作为他们永得的分。因此我们得到的,是一种由百姓给祭司和再由祭司给百姓的燔祭。上帝用第一人称说的话使之更为强调。

    第卅七至卅八节是前面说过的话的总结索引。

        设立以色列人的崇拜(注释)

利未记八章一至卅六节(续)

    第八至十章叙述以色列人在旷野崇拜的开始。祭司在立约民族中居特殊地位。第一,上帝用他的智慧选定一个或多个特殊地点对以色列人说话,而不是随便一个地方,正如我们所已知道的。第二,然后上帝选定那专为此目的而区别开来的人去作这事。这些人便是祭司。他们被视为摩西的兄弟亚伦的后裔。因此从现在起,我们读到『亚伦』,便视之为从他那时以后的一切祭司。我们记得全体以色列人实际上都被用他们的祖先雅各的名字称呼时,或许我们便了解这一点(创卅二28;诗四十四4;赛二5)。

    我们在出埃及记读到,上帝如何呼召摩西作他的『话』的媒介,并且上帝如何应许在他所说的话中都与他同在(出三12;四12)。此刻他要说的可能是十诫概括起来(出二十1--17——注意第一节注解)。但是上帝也对摩西说了许多关于建造圣所,和如何建造圣所等等有关以色列人崇拜的话。更且,作为他说及这些事的一部分,他应许千秋万代,在崇拜举行之特殊地点,与以色列他的百姓同在。上帝所选定与他百姓保持团契的办法,完全托付给『亚伦』负责(参看出28--29)。

    要祭司穿起第七至九节所提及的衣服,为的是使百姓清楚祭司任务的重要性。这些服装的一部分,在主前五八七年大卫世系未被扫除之前,可能是王族衣饰的一部分,因为直至那时,国王乃是崇拜的实在首领。只在主前五一五之后,圣殿重建而又奉献了,众所周知而又是我们在新约中遇见的大祭司角色才接管领导崇拜。

    他穿戴的富丽堂皇。他穿上:

    (一)一件内袍,那是内衣一类。

    (二)束上腰带,那末这内袍必是一些像今天的圣职长袍。

    (三)在『长袍』外,他穿上一件外袍。它可能相当于今天所穿的牧师袍,是鲜蓝色的。

    (四)大祭司在『外袍』上加上以弗得,用『巧工织的带子』把它系上。我们得凭想像去设想它是什么样子,因为我们并不确知。不过,这以弗得可能是些像围巾的东西。在大祭司的『心上』放着的一个口袋中,其中有神圣的骰子。

    (五)这些骰子称为乌陵和士明。没有人知道这两个字的意义。不过我们可以作个适当的猜测,把它联上两个希伯来字意思是是与否。显然的,祭司可以『在耶和华面前』掷骰子,以求在特殊情境之下,要采取行动时,发现上帝的旨意是什么。

    (六)他又戴上胸牌。其前有纯金牌,牌上刻有『归耶和华为圣』的字样。上帝用这样的方法教导以色列人逐渐扩展『圣洁』一字的意义。如同在一段属于第二圣殿时代的经文,撒迦利亚书十四章二十至廿一节所见的,先知指望有一天,在『圣洁的家』中所有的家具,正如利未记在此所叙述的祭司所用的牌一样圣洁。

    我们在这段所读到关于成为圣洁的话,在出埃及记说得更为详尽。但是在此重述的,乃是要使以色列清楚,他不只要作上帝『圣洁的国民』(出十九5),也要保持永远完全作他圣洁的国民。为弄清楚这意思,我们读到一个象征性的行动。单独把膏油倒在亚伦的头上(12节);因为人的头代表整个身体。保罗在叙述基督与教会的关系时便使用这个思想方法。这行动之后,接着便是献上一个olah,一个完全的祭(18)

    祭司正如其他人一样是罪人,因此在他未受圣职之前,先要为自己献上一个特别的赎罪祭(参看四1--12)。我们再一次注意到『七次』的神秘用法。正如上帝用七日创造世界,要用一整个礼拜去完成大祭司的『创造』,他的成圣。在那期间,这可怜的受圣职者要人喂食,因此也要为这纯然属世的动作预备,惟有在这长期间之后,祭司才可以穿上他的美服。我们读到,连坛与其他家具,在未使用之前,都需要一个赎罪的行动,这是因为人一切所有物和用具,甚至他所践踏的地土(创四11)都受他心灵有罪而又悖逆的状态所污染。因为人倾向于相信他可以不尊重上帝的启示而过完满的生活。

    祭司并不像格言里的牧师蛋,部分好,部分坏。他们属于人类。他们全然有罪,从他们的耳垂到他们的大拇子和大脚趾都有罪(23节)。所以祭司职分的分别为圣乃是上帝方面恩慈的行动。没有一个人配当选为这种分别为圣的祭司,他只能在各方面遵照上帝的指示去做。因为人触摸的和处置的一切都变得不洁。就连那些带来献祭的食物,在未于仪式中使用之前,也要先分别为圣(26--29节),而祭司要穿的衣服也要先『消除』有罪的手的感染(30节)。

    最后,我们在第廿七节读到摩西把『这一切』放在亚伦手中,使祭司对上帝向以色列所启示的『话语』的整个范围负责。这意思用『把公羊放满他手』的希伯来语表示,乃是说明祭司接受这权威的象征法。今天我们把圣经『放满』受职者『的手。』

    这承受圣职所献公羊的祭,构成整个仪式的高潮。它实际上乃是我们今天所谓的圣餐。上帝在上面尝到这以『馨香』的气味呈到他面前的祭餐(28节)。百姓在下面吃那祝圣过的食物,这样,实际上是在地上行了上帝在天上所行的。这的确是团契,而它完全来自恩典。

        『今天』的意义

利未记八章一至卅六节(续)

    第卅四节说:『像今天所行的,都是耶和华吩咐行的,为你们赎罪』这『今天』的用法并非随便说的,也不只是仅指『这廿四小时』的意思。它的用法乃是学者们所谓『崇拜的现场』。在那一刻上帝与人的团契,当人接受赦免而又与上帝和好的时候,献祭行动的永恒意义便明白了。这行动现在变成重要,乃是因为它属于永恒。其意义非为未来,非为那在死后的天堂,却是为现在,为了那位本身是永恒的上帝的现在,而他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都是一样的。

    我们应用于这种启示的观念的专门名词乃是『末世论的』。在旧约,末世论并不像别的宗教那样,指时间终了,或者在这世界像一个卷动的帘子那样卷起之后所要发生的事。这名词的意思是像保罗所说的,现在便是拯救的日子,而不是像属灵派可能猜想的,是死后的一个未来的岁月。因为是现在,『今天』,在地上,正如望远镜,我们透过它能以窥见上帝永恒的旨意,这旨意在时空之外如今却见到了,我们又一次发现,利未记如何为新约的作者,准备了基督的十字架的意义在神学上所想要和所需要的东西。他们将会记起耶稣自己以利未记的方式使用『今天』这字(路十三32--33;十九42)。

    但是由利未记这章和其他各章给基督教信仰所引发的,还有其他的重要问题。它关系到旧约把人格视为一个整体(希伯来字是nephesh)的观念。人并不是一个暂时住在身体中的灵魂,有如希腊思想和东方诸宗教的一个基本信仰,而又传染给一些今天兴旺的宗派神学那样的。没有了圣经这独特的人格统一的神学观念,新约对于基督复活的事实便绝对不能有。它只能宣告近东许多宗教在第一世纪所说关于死后命运的话,我们在各福音书末章,所读到的便只有灵魂不朽。

      进行赎罪(注释)

利未记九章一至廿四节(续)

    祭司承受圣职所需要的整个星期过去了的时候,便轮到以色列全体百姓。我们要记得,我们在利未记并没有像在旷野流浪之时的详尽描述。我们的祭司作者们相信上帝已经对摩西启示了以色列作为整个民族稍后及后世所要知道的承受圣职的典型。所以上帝的『指示』在这里完全包括在当摩西与亚伦带领那解放了的奴仆群众,那些从埃及出来的希伯来人、以东人、苏丹人、基尼人与其他『闲杂人』(出十二38),去应许之地期间所经历之理想描述。这些在文化上极其不同的集体,全要融合为一个顺服、相信而又同情的民族,在上帝所说的『道中合而为一』,一个乐于接受上帝慈爱的约的民族,因为惟有那时『耶和华的荣光』才会向他们显现(6节)。

    『上帝的百姓』当时还不是一个伦理上被称为『犹太人』的种族集团。(那名字是几百年后发明的,是外族人、巴比伦人和波斯人给那些在旷野中的人的后裔的。)这是因为他们现在『归耶和华为圣』,与所有的种族集团区别开来,然而在伦理上却愿意与任何种族联合(参看赛五十六6),结果他们现在只能借着他们与上帝的关系而为人所知。

    为准备这样的一个承受圣职,心理上十分重要。在他们期待开始仪节之前,百姓必须『逐渐造成』一种期待感(expectancy )。第八至十四节坚持主张祭司要同样在心理上准备好去履行他的特殊功能。惟有这样做以后(15--21节)才能献上百姓的赎罪祭,就是在第一至七章已经叙述过的仪式。

    用公牛犊为亚伦赎罪,表示祭司负的责任重大,故供物贵重:但是为一个普通人,一只山羊便足够。然后接着,如同我们所看到的,献上一只公牛作为百姓接受上帝的平安。这一系列复杂的祭礼在以斯拉的时代充分实施。并且在耶稣上耶路撒冷进入圣殿时也执行。

    这既冗长而又繁复的仪式,以我们所称为祝福,或对百姓的祝福结束。亚伦从高坛上步下,举起他的双手。然而祝福的不是亚伦,而是上帝自己借亚伦行之。亚伦高举的手便再一次放在所有百姓的头上;这样,他的膀臂便好像一种雷电传导体,把上帝的恩典从天上带到地上。祝福词可能就是我们所称为亚伦祝福词,见于民数记章廿二至廿六节。

    后来我们读到,雷果然打了,因为它把坛上所放的祭牲烧掉,而且它烧尽祭品,然后上升到上帝那里去。这样百姓便真正看见『上帝的荣光』。

    那么,我们在此用写实的或比喻的话来表示:

    (一)上帝实实在在地悦纳他的百姓专心诚意献上的祭;

    (二)献祭乃是上帝选择以保持与他的百姓相交的方法;

    (三)上帝的荣光使人心灵明白,不只如诗人所说是在『诸天述说上帝的荣耀』(诗十九l),在举行祭礼的特殊地点与时间,上帝更彰显荣耀。因为上帝的荣光根本上是借着献祭才彰显出来的。难怪新约作者了解到,上帝的荣耀在耶稣甘心乐意、最终而又完全献上为祭,为上帝要求作为全人类的罪而献时,才最充分地彰显出来(约十三31)。

          凡火

利未记十章一至七节

    1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2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3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亚伦就默默不言。

    4摩西召了亚伦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以利撒反来,对他们说:『上前来把你们的亲属从圣所前抬到营外。5于是二人上前来,把他们穿着袍子抬到营外,是照摩西所吩咐的。6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们死亡,又免得耶和华向会众发怒;只要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为耶和华所发的火哀哭。7你们也不可出会幕的门,恐怕你们死亡,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他们就照摩西的话行了。

    这个短短的故事并不是按二十世纪作者的写法写的。它是希伯来人(和耶稣)所属的种族的一个闪族人写的。他们的文化表现出一位天才用形像的语言:神话、诗、寓言或比喻,说及实在和真实的事。许多所谓第三世界的人都能这样做,但是有文学修养的西方人却误解了旧约所说的要点。这段经文与所有其他上帝给以色列人的指示,其目的为使以色列人长久保持『归耶和华为圣』的民族。我们已经看见,祭司在上帝面前执行任务之前要分别为圣。(就是『成为圣洁』);同样,与以色列人崇拜有关的一切用具,也必须圣洁。当然百姓要圣洁。但是现在这里所提及的这两个青年人倒以为他们对这些事情比上帝知得更多。从第八章我们知道圣火要在坛上继续点燃不熄,而且在保持以色列与上帝的交往的献祭过程中,只可以使用它而不用别的。因为它是从上帝那里降下来,不是由人手点燃(九24)。只可用这『由坛拿出来』的『圣火』。再者,没有未祝圣的人有权不经过必须的仪文手续而进入圣所,触摸那明显有圣洁的上帝临在的圣物。

    这两个人----亚伦的儿子!----所行的正是这种错事。他们在一个装满由『圣洁』区域以外某处拿来的未成圣的热灰上,放上香,这香乃是作为一个祷告的行动,上升给上帝闻的。(这名贵的香,顺便一提,它的成分在出三十34--38有所记述。)他们这行动当然不是轻微的过失,而是对上帝悖逆不忠的大罪。这两人简直在说:『上帝啊,我们的火正如你的一样好。我们不需要你的火。』这是俗世的人,对他与上帝的关系通常的想法的比喻。他们的行动属于『暴戾的罪』一类,因而当被处死。儿子们显然并不一定都承受父亲忠心与热诚的委身。

    这样的行动今天便相当于一个人受洗归入上帝作立约的百姓,而且因此知道他与上帝的关系纯然是恩典的关系,却弃掉洗礼,宣称改用驱使恶魔的魔术,他可以亲近完全圣洁的上帝,甚至可以用这手段强迫上帝行他的意愿然后又确实教人这样做。『倒不如把大磨石栓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太十八6)是对行这种事的人一个恰当的批评。

    事情果然如此。上帝用真火,他的怒火报复这假火(参看九24)。新旧两约的上帝的确是一位轻慢不得的上帝(加六7)。他不像现代对上帝的构想,普遍地以他为一位坐在『楼上』宝座上的慈祥老人,他至终必使万事妥善。『他当然会的——因为他就是爱,可不是吗?』另一方面,新旧两约都坦然地用火的形像谈论上帝。后来这图像代表永生的上帝可怕的审判性质。『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乃是烈火』(申四24)。但是我们要注意,火的形像马上用形容词『忌邪的』来解释。上帝与他立约的民族是爱得既同情而又忌邪的(编者注:『忌邪』英文可译为『嫉妒』jealous),而且不容许以色列内外有人破坏他所寻求与以色列分享的团契。我们在别的地方发现,这种非常的关系被叙述成新郎与新娘的关系。像这样爱法的上帝自然不容许所爱的人对他不忠不贞。

    米沙利与以利撒反是摩西的堂兄弟(出六22)。埋葬死人,不论死者是否良善,都是虔敬的任务。因此,他们便把他们穿着的祭司袍服包裹起来,从『圣』所直搬出来,也离开了在营中的『圣』民。他们葬『在营外』,而且不可以哀悼他们,因为没有人把他们看作与那些仍在圣约之内的普通罪人同等。当然他们最终必定要死,他们得到适当的埋葬。我们从这故事中实实在在地得到一种教训,人违背这一位轻慢不得的主的话是可怕的。

        祭司的反应

利未记十章八至二十节

    8耶和华晓谕亚伦说:9『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10使你们可以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11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借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

   12摩西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你们献给耶和华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坛旁,不带酵而吃,因为是至圣的。13你们要在圣处吃,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所吩咐我的本是这样。14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你们要在洁净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当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15所举的腿,所摇的胸,他们要与火祭的脂油一同带来当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要归你和你儿子,当作永得的分,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

    16当下摩西急切的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谁知已经焚烧了,便向亚伦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发怒,说:17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主又给了你们,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18看哪,这祭牲的血,并没有拿到圣所里去。你们本当照我所吩咐的,在圣所里吃这祭肉。』19亚伦对摩西说:『今天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赎罪筑和燔祭,我又遇见这样的灾。若今天吃了赎罪祭,耶和华岂能看为美呢?』20摩西听见这话便以为美。

    在酒醉中主持祭礼乃是一种亵渎。它像第十一至十五章所叙述那些『亵渎的』举动。今天我们说;『对律法的无知是不可原谅的』。在旧约并没有禁止喝酒。事实上,酒乃是上帝使人心欢乐的仁慈礼物。酒甚至如耶稣在加利利迦拿婚筵上所显示的,可以视为恩典的象征。

    但是我们今天所当记得的乃是,在圣经时代,酒是用四分水对一分酒冲淡的,正如今天东欧部分国家的习俗那样。另一方面,酩酊大醉,在上帝立约的百姓是绝对禁止的。醉酒是人类生活中圣洁特质的羞辱。喝醉了的男人或女人再不能凭信心或爱心作判断。

    因此,祭司要教导平民百姓摩西从上帝得到的律例(这个特殊字眼以后要讨论到)。在实际上,后来会堂作为像学校那样的一个教与学的地方,而不太像现代教会是个崇拜的场所。

    亚伦、以自歪撒和以他玛当然也经过一次胆惊的经历,所以他们巧妙地辞谢了他们应得一分的祭肉。这种判断上的软弱与敏感不常记在法典里。难怪我们读到,当摩西听过他们的解释之时,『他便以为美。』

    第十九节重复使用『今天』一词,也表示出对他们较为优美感情的流露之神圣的赞许。我们在崇拜中看见使用『今天』,表示行动上的『终末论的意义』之实际问题。当我们谛听耶稣说『最后』审判(太廿五31--34)时,便能清楚了解这专门的神学名词。他在那里指出,现在——『今天』给那饥饿的人吃,乃是我们所能给那特殊饥饿的人的最后一次,却也是我们对他不理不睬的最后一次。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今天』的决定是永恒的缘故。

   洁净与不洁净的动物(注释)

利未记十一章一至四十七节(续)

    正如第一至七章作为献祭手册一样,第十一至十六章可以说是写给祭司关于洁净的全部问题的手册。本章列举何种动物洁净,何种不洁净,因而可摸或不可摸。

    这里的见解对我们似乎很奇特。然而把牲畜全部『分别出来』(47节),区分开来的原因,并不是单纯出城上帝一时的心血来潮,随意而行。本章所说是对以色列人——圣洁的民族说的,『晓谕以色列人说……』(2节)。譬如,非利士人(撒上十七36)未受割礼,可以随意而吃;但是割礼既然是一个男人连同妻儿属于圣洁民族之圣礼的记号,他便要遵守上帝与以色列所立圣约的规例。他要如此行,基本原因在第四十五节提及:『我是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耶和华,要作你们的上帝,所以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这就是三千年前遵守律例的意思。上帝期望以色列人像他自己那样圣洁!

    但是如果时过势迁,以色列人仍然要『圣洁』。这里第四十五节的埃及,所代表的是紊乱、自私、呆滞一类的性质,而这些性质可以称为不圣洁。上帝如今已经把以色列人从那情境中领出来。他们不应想回头去过他们从中得释放的人性情欲,过为奴的生活。但是自由并非特许。这是现代『解放』运动所能从利未记学到的一些东西,那就是人惟有在顺服中事奉上帝才能实实在在地作人。人不只是一个灵魂住在一个身体里面。他,用希伯来字说,乃是一个完整的nephesh,一个完全的或『健全的』人,与其他的健全人有活泼的关系。因此圣洁必须以『健全的』方法,在顺服上帝之中求取;那就是说,圣洁乃是影响身、心、灵的新生活方式。而这位上帝在此轻轻地邀请我们去发现。

    这里也表现出历代的智慧。古人相信会传染疾病的牲畜(我们只有今天才发现他们多数都是十分聪明的),是禁止吃用的。例如,现在我们知道吃未煮透的猪肉的危险。另一方面,在这禁吃名单上,许多的牲畜与昆虫,在我们,似乎并没有害,诸如法国人爱吃的青蛙和澳洲土著所吃的蛇。主前的人不会知道,有些热带鱼一年中只有两个月会有毒(参看9节)。但是我们不要期望从这单子得到精确的科学资料,因为我们记得,上帝的计昼是不断启示圣洁意义的新深度。因此我们来到使徒行传十章九至十六节彼得见异梦的结局;那时他已经在耶稣基督身上有了圣洁的新异象。

    标准修订本列出两类牲畜。但是我们不太能确知哪种牲畜在原来的希伯来文中。这就是为什么其他的现代译本,诸如新英文本与现代圣经会提出标准修订本之外的牲畜之故。当然,肉食鸟对我们显得不洁净,因为它们随时会吃腐坏了的肉。其他牲畜,如果触摸,可能传染我们,因此我们摸过之后要洗涤,连那被它污染过的锅盘都要洗。我们读到,所有装水的器皿都要极其洁净。正如我们今天所知道的,在蓄水池中的一只死羊可能引发霍乱症。圣洁是传染的,不圣洁也一样。『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主说(44节)。否则你便不能与圣洁的上帝——或与你的弟兄——保持密切联系。

    正如我们所已经说过的,『圣洁』一词的积极内容多世纪后才发展开来。但是在早期,这些沙漠群众需要对该行与不该行的事,有最简单而又直接的指示。然而历史过了三千年,保罗说,我们可以放弃喝奶,自己开始吃干粮了。

    性事

利未记十二章一至八节

    1耶和华对摩西说: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他就不洁净七天,像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3第八天要给婴孩行割礼。4妇女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他洁净的日子未满,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5他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像污秽的时候一样,要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

    6『满了洁净的日子!无论是为男孩,是为女孩,他要把一岁的羊羔为燔祭,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为赎罪祭,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祭司要献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他的血源就洁净了。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8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他就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一只为燔祭,一只为赎罪祭。祭司要为他赎罪,他就洁净了。

    要清楚的是本章并不提出性为不洁或不圣。全部圣经肯定性为上帝的善意和给人的恩赐,因为没有了性,人类便不能延续下去。男人与女人因性的催迫力而互相吸引,继而在爱中结合。雅歌给我们指出,青年男子与他的夫人在上帝所创造的『完整』爱中不感羞愧的喜乐,而这喜乐因而必须包括身体,就如我们在第十一章所见,在生活的各方面,身、心、灵合一的『完整』人。

    可是第二节所说,远出我们的思想之外。到底『不洁净』是什么意思呢?它的意思是『不可摸』。因此这看来古旧的禁忌,这古老的礼仪律,在第二圣殿的时期,实际上是告诉为丈夫的要温柔体贴对待他的妻子。她每月经期或在生下孩子以后,作丈夫的不要强迫他的妻子从他的意。在圣洁的民族中,两人之间的婚姻必须达到保持圣洁的关系。不幸的是因为一个男人有可能强奸他自己的妻子。这样的卑污关系,因而在此完全被斥责了。所要求的乃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神秘人格之温柔、体贴而又尊敬的关系。丈夫必须在妻子生孩子的剧烈而又负伤的经历之后,给她充分时间去恢复她的身体和精神。等候的时间是四十天,这不只是在新旧两约多次出现的一个熟悉的整数,而是回应以色列人在进入圣地之前所经过的洁净期四十年。

    因此必须实行的乃是:为一个婴孩,不论是男是女(在上帝眼中显然是同等宝贵),要把一只又一岁大的羊羔完全献作燔祭,焚化了上升到上帝那里去。然后接着献一只野的或别的雏鸽作赎罪祭。我们必须坚决主张,这并不意味着为创造一个孩子的性行为本身是有罪的。毋宁是那女人知道她的为人,她的所作所为,包括性行为,都包括在她的原罪的状态之内。因此她祈求上帝让她的婴儿由一个得蒙赦免的罪人而生。

    以前我们在五章七至十三节曾经碰上这些祭。我们注意到耶稣诞生时,如何遵守这神圣的命令(路二24)。在这里,强调的是律法中的一项,(23节)说:『凡头生的男子,必称圣归主』。难怪那生他的母亲的身体,也必须成为圣洁。实际上,头生的(就是开怀的婴孩)之所以应当称圣归主,是因为他按理已经属于上帝。上帝说,『他是我的』(出十三2)。

      大麻疯的诊治(注释)

利未记十三章一至五十九节(续)

    我们发现在许多古代人类社会里,祭司实际上是社区中惟一受教育的人,因此便期望他具有各种各类的知识。例如,在古代英格兰,牧师乃是村上的上等人(意思是惟一有教育的人)。在以色列,情形也是如此。祭司兼任牧师与医生。我们注意到在那由房顶缒下来的病人的场合(可二1--12),耶稣在医治身体与医治灵魂之间如何地不加区别。耶稣对于人格组成的神学见解,乃是我们在利末记此地所得的。

    本章大麻疯一词包括几种疾病。它包括当时存在的、可怕而又麻木的麻疯,和那使四肢失去感觉的麻疯。它使神经麻痹,以致病人损伤或灼烧四肢而不自知。然后,当然各种细菌可能侵袭粗肉。大麻疯一词亦包括结核性的麻疯。这病以皮肤病开始,其后却演变成残缺(参看3节)。它包括各种皮肤麻疹,这种病显然有时自然消失(参看4--6节)。不过,如果在隔离七天以后,征候并不消失,那么显然病人可能是患上某种可怕的大麻疯了。本章亦包括我们今天称为癣、湿疹和泡疹的皮肤病。

    近年对于圣经中大麻疯一词实际包括什么疾病,曾经很有兴趣的讨论。例如,可参看魏更生牧师(Rev. DrJohn Wilkinson)在苏格兰神学杂志第三十一卷第二期(一九七八年)第一五三页所著大麻疯与利未记:语意学与翻译问题。

    在利未记中,承认若干疾病是传染性的,因此病人要被隔离(参看伯二7--8)。这种病,一个健康的人甚至触摸病人的衣服也会染上。所以病人的衣服要烧毁(52节)。如果查明这病根本上是良性的,那么洗病人的衣服便可以。但是如果查明是恶性的,那末病人本身便要受隔离。他是『不洁净』(46节)。如果他死了,便要行丧礼。在当时对于传染病没有医法,在本世纪之前的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没有医法,在那些日子,不是生便是死,医学限于治疗损伤,对于损伤,由香草制成的约与膏,每每显得相当有效。

    不过,今天使我们感到兴趣的,是不洁净的原则。正如我们所曾强调的,旧约时代的人视自己为一个整体。他是一个完整的人。这与现代由柏拉图与亚里斯多德哲学而来的俗世人文主义的主张大相迳庭。旧约对于天地、身灵、科学与宗教,运动与政治,或任何其他事物之间并不区分。生命是一整体,它是『性命的包裹』(撒上廿五29),纯然因为上帝自己是整体。希腊人没有一位作为万物的创造者和主宰的上帝。

    因此,在这情形之下,我们注意到,利未记不能设想身体生病而灵魂依然纯洁。我们知道牙痛能影响脾气。如果我们生来丑陋,我们便会毕生感到如负重担在肩上。如果你遭遇严重的肠胃病,你可能不易与人相处。据说慕索里尼剖尸,揭发出他性器官有缺陷,所以他穿炫耀的制服弥补,希冀反映出他的权力。有一个医生报告,说希特勒只有一个睾丸。该医生说,这引致他成为一个虐待狂。同样,旧约的人主张,如果你身体有病,你的心灵随之而病。如果你的身体不洁净,你的灵魂随之也不洁净。

    这并不是说我们今天要这样想。我们不必假定古代以色列的心理学是神性默示的!这种想法不会进入我们这社会中那些对一个小小的痴呆男童、或一个生而残废的小女孩寄予同情的信徒的脑里。当然,在这情境中有罪,不是父母的罪,大体上是社会的罪。我们从生而残废的婴儿事例中,稍为把握到这意思。这段经文所说的,乃是:身心灵三者是合一的。这在旧约时代用一个方法表达;在我们的时代,却用不同的方法。

    耶稣相信这种合一。在那生而瞎眼者的事例中,他对于他或他的父母特别邪恶的意见都说『不对』(约九章)。当那瘫子从房顶上一个洞中被缒到他的脚前时,耶稣让我们明白,赦免这人的罪与医治他的身体、两者都反映在他完全的健康上(可二1--12)。因此,所要强调的乃是人的整个生命都需要拯救。这是以赛亚书一章二至六节及十六至二十节的主题。所以,正如我们在民数记十二章十三节及列王纪下五章十四节所看见的,惟有上帝的大能才能作到。伟大的悔罪诗,诗五十一篇,祈求上帝同时作两件事,修复作者破碎的骨头(8节)和洗涤他整个人——我(28节);同样,利未记 中的众祭司对付人全部的不洁净,身体的不洁净与灵魂的不洁净。

   病人的洁净(注释)

利未记十四章一至五十七节(续)

    这里的行动是有意义的。有病的男人或女人(或孩子)必须去见祭司,因为惟有他知道上帝的心意。然后祭司必须出到营外,那就是离开『圣地』,去察看病人。显然的,病人务必不要污染人与圣洁上帝相叙之处。然而祭司却要甘心乐意去处理这可怜的麻疯病人。但是如果他表明是痊愈的,而祭司也献了必须的祭,更让百姓看出上帝已经饶恕了他,他可以回到社区来,而且再次成为圣民的一分子。在此再一次流血是必须的。

    在献祭之后,一只活物,一只曾经蘸在祭牲的血中之鸟,要释放来作为一种代罪羔羊,这样就从人类的住所带走邪恶的事情。这鸟的功用不可与我们在第十六章所遇上的代罪羔羊相比较。然后要有第二只鸟,这鸟是曾经在活水(如同希伯来字的『流动』)中献过祭的。它成了以祭牲的血俪病人的办法。我们回忆,流出的血乃是流出的生命的象征。最后病人自己必须经过规定的洁净仪式。

    这祭叫作asham。注意它是如何作成的。如果献祭者太穷困(21) ,总不要以一个比较廉宜的供物去代替asham的祭牲。它不可像在平常的asham那样,以银子作供物交换,因为羔羊的血乃是规定的仪节所必要的(1425)。这asham比起我们现在所研究的其他仪式和其他一切祭都重要,而且是在第八天的仪式中最先献上的(23)。尤其是,麻疯病人的asham。乃是利未记中包括摇祭的惟一的祭。这便把它放在一个重要的根基之上。麻疯病人是用羔羊的血涂抹,而不是用任何其他的祭牲。

    在此之前,麻疯病人要被隔离开,独自生活,作个下等人。『完全隔离就是地狱』是今天我们对他所过孤独生活的写照。但是上帝的拯救大能进入这『地狱般』的情境中。这asham行『在耶和华面前』(12,16),是遵照耶和华之命而行(1)。而且,因为这行动是上帝吩咐的,它必定是有效的;因此他必定是洁净的(20)。这asham即在穷人中之最穷者也有效力。不论他使用什么,结束这仪节的,常常是一只羔羊被宰。依耶和华的话,羔羊的血使拯救有效,麻疯病人才从头顶至脚趾(25节)都洁净了(约壹一9采用了这个『洗净』一词)。那末,作为完全洁净的记号,这赦免与健康的新生命,便实实在在地实现于这可怜的麻疯病人那从首至趾的、受损害了的身体(2629节)。

          邪恶的奥秘

    正如人自己不是个孤岛,邪恶在这世上也一样。邪恶的奥秘甚至不能与上帝的目的无关。因为把大麻疯的灾病放进人的家庭中的乃是上帝(33节)!若不是上帝先唤醒人,叫他知道他的身体需要洁净,许多人显然绝不会意识到他是灵魂需要洁净的罪人。

          你们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是神,

          在我以外并无别神;

          我使人死,我使人活;

          我损伤,我也医治;

      并无人能从我手中救出来!(申卅三二39

    那节经文是在利未记这章未写成之前几个世纪说的。因此这是以色列人许多世代以来已经有的信仰!

    疾病有如人类的罪,可以传染,而且可能由无生命的物体传过去。甚至连房子的墙壁也需要洁净。因此墙壁需要用『朱红色的物品』(血的颜色。译者按:中文圣经译作『朱红色线』)与牛膝草洗净,牛膝草是一种辛辣芬香的植物(49节)。在这情形之下,需要血(52节)和清洁干净的活水,和那用以建造会幕的香柏木;而且又加上一只活鸟,用血遮盖,放它回到活神那里去。这样,那小活物便带了祭牲的血直达上帝那里。于是它唤醒我们,不只人类是坠落的受造物,需要得到拯救,他的环境也一样需要,这事实,是不被今天那些宣告只要个人归信上帝,其他一切便都会有秩序的人所欣赏的。房子『消毒』程序在此所显示的,正是一个人皮肤病洁净所用的一样。整个自然界是合一的,而人的身体则是属地的,出自地的(创二7)。

    诗篇第五十一篇提及洁净人的灵魂,用洁净环境所用同样的话。『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诗五十一7)。上帝不只是『灵魂』的救赎者,他也是全地的救赎者。现在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罗八22),等候救赎。但是救赎的上帝已经计划由他创造『新天新地』(赛六十六22;启廿一1---- 一个既属物质也属灵的新世界;换句话说,不是不朽灵魂的天堂,而是万物的复活,再造。

        圣洁的意思是清洁(注释)

利未记十五章一至卅三节(续)

    我们在本章发现祭司对以色列的个别家庭,不只是医生,更是牧者。他的工作不限于与公共崇拜有关的事。他要参于有关家庭的密事。他的本分是教导富人、贫人,有教育的和无教育的人一些简易的卫生条例,包括一些有关传染病毒的事实和处理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世纪,有若干次,欧洲城市人口被他们称为黑死症的传染病所灭,高达三分之一;犹太人虽然处于同城市中的贫民窟里,比诸其同侪,所受这传染病的苦却是程度轻微得多。所以,他们慌张之下,便有人宣称,因为犹太人『不像我们外邦人那样死得有如苍蝇一般』,显然魔鬼是在看顾它的偻罗,这样愚昧无知而又偏狭的人,在当时潜伏的反犹太主义仇恨上火上添油,而且继续煽动那些居丧的人向『基督的敌人』犹太人报复。但是犹太人几乎对传染病免疫的情形,实际上是来自他们严格遵守我们在利未记中所见的卫生条例。这些条例现在在他勒目的论文中已有所发展。

    我们从撒母耳记下十一章四节得知,大卫对拔示巴肉体的情欲之可恨,是加上了她『月经才得洁净』的成份。这里所指的乃是这类情形。墨尔本子爵(译者注:Viscount Melbourne1779——1848,英国政治家,又一八三五一八四一年曾任首相,并曾任维多利亚女王顾问(死于一八四八

年,乃是真正的维多利亚人,有一次说:『当宗教获准侵入私生活时,事情便已颇为接近完美了。』第十三至十四节揭露出『宗教』诚然进入人最为切身的习惯中。这种上帝亲自『侵犯个人的权利』伸延至男人与他妻子交合的性行为(24节),于是性事与个人的洁净在此一起出现。

    我们在这些规定当中,发现连对婚姻生活也有指导。例如,第十六节含有丈夫应当知道有时他应当戒除性交,或者是二十四小时中性交一次便已足够。(编者注:英文标准修订本的十六节与中文和合本不同,乃广指性交的事。)第十九节含有要尊重妇女经期之意,而第廿五节则坚持如果女人身体不适便不可性交。因此我们又遇上关于婚姻生活中的温柔、慈爱和自制的建议,与及男子需要尊重女人性健康节奏性的循环;他绝对不要在他单独需求时勉强她。

    照第卅一节所述,这些规则的根本原因乃是,不洁净冒犯上帝所创造而又赐给我们作为圣物的、人类身体的美妙奥秘。正如保罗所宣告的:『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圣灵是。……住在你们里头的』(林前六19)。所以,正如任何其他对我们邻舍的冒犯一样,性的不洁可以极易传染给我们的邻舍(8节)。而且那是违反爱心的罪。今天电视的影响如何呢?

    上帝说,如果我们脚踏圣地,『我的会幕』的范围(又如我们已从亚十四2021所注意到的,对我们来说,今天就连厨房和马房都可以是圣地),那末,我们的不洁实际上是污染上帝的圣洁了。因此我们除了靠信心顺服,并且行上帝亲自教导我们的事以外,我们没有办法使我们不盲目失足的。就如保罗在罗马书十二章一节对那些向基督的献身而了解利未记献祭的命令的人所说的:『所以弟兄们,我以上帝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上帝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

  赎罪日(注释)

利未记十六章一至卅四节(续)

    我们前面已经研究过的第十一至十五章,包含一批关于不洁的规则的材料。如今,在第十六章,我们继续第十章的讨论,要研究关于摩西律法中,最为重要的在赎罪日要行的事(只在廿三27--28出现这名词),和它的意义。同时它是最高的洁净行动,所以在此刻叙述是恰当的。

    在旧约的历史书中,我们未见提及这伟大日子。不过我们在此所碰上的繁复仪节,它的根本观念必然在相当早期便已经存在了。只是在被掳归来之后,就是说,我们在此所碰上的仪式,大约在主前六世纪末页才发展起来,和具有一切充实的细节。换句话说,赎罪日的仪式,和其中一切成分,凭着以色列对上帝恩典及饶恕的爱的觉知而增长和发展。教会有关圣餐礼的行动,是我们从最后晚餐故事中所见基督的简单动作,增长和发展而成今日复杂的大礼弥撒,其过程与之颇相类似。

    我们注意到,与这里的仪节发展相平行的,我们在以前的章节中所碰上的燔祭(’olahs),数目似乎也是一再增长。因此,到了耶稣时代,由圣殿的坛冒上来,几乎成了绵长不绝的烟柱,许多人由于那么多牲畜的血腥,一定十分作呕。这就是为什么远在主前五一五年,第二圣殿奉献的时候,有识之士便开始提出这基本问题:如果这些燔祭本来是为求上帝饶恕我们的罪,那末燔祭是否真的需要继续不绝呢?是否必须重复又重复呢?上帝岂不一次过饶恕以色列的罪人?他岂悦纳赎罪祭,视其为完全的了吗?

    自从主后七O年圣殿被毁,直至今日,每一座犹太人的会堂,每年都举行一次赎罪日(Yom

Kippur)的仪节,也从本章的记载逐渐发展出来。yom的意思是日; KiPPur的意思是救赎。虽然这在廿三章廿七节特别吩咐,但是在会堂献上祭牲,已不再可能了,那么赎罪一词,现在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我们注意到,在这特殊日子举行这仪式的,不是一个区区小人物。他正是我们的亚伦其人,这人曾经因目睹他自己两个儿子悖逆而受苦痛(十1--3),继之亲见上帝公义审判临及他们的惨状。我们在十章三节读到『亚伦就默默不言』。一个可怜的人。他蒙受地狱之苦,却明显地坚持他的信仰。而且儿子们的罪恶,结果在某一意义上传染了他们的父亲,正如大麻疯由一人传给另一人那样。亚伦再不能从心所欲地进出圣地了(2节)。

    在圣所里安放着『柜上的施恩座』(2节)。这基本上不是一个座位。它是一个『地方』,『一个具有一定目的的地方』。约柜上有两个塑成的基路伯,高张翅膀,使他们的翅膀尖刚在这『箱』中间的上面联接(出廿五17--21)。在这很像棺木大小的约柜里安放着法版(申十5)。它实际上所在之处正是圣洁与公义相会之处(再参看赛五16),上帝难以形容的威严与上帝的『他性』和上帝拯之爱(就如『公义』一词发展出来的意思)在此融合,表现出上帝的怜悯。多伟大的一个概念啊!上帝饶恕之爱的奥秘从遮掩着永生之上帝的可畏的人眼不能见的『云中』(2节)彰显出来!这整系列的象征,在出埃及记四十章卅四至卅八节都有美妙的叙述。

    『施恩座』实际只是一个字kapporeth,因此在希伯来语根本没有『座』字。进入十六世纪马丁路德在把圣经译成德文时,创造『施恩座』一语。kapporeth实际是『遮掩』之意。它完全不是『物』而是上帝的圣洁的爱遮盖罪人,因此使他免受他应受的审判(参看出廿五17--22的描述)。不过它并不遮掩他的『罪』,使上帝看不见它。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并没有无罪人的罪那回事。『罪』只是一个有病的人格的征候。kapporeth遮掩罪人。

    所以,既然以色列的罪人如今已经觉知这一切,多年以来,他们渐渐不满于只对特殊的罪和个别不洁的祭。他们的灵魂所渴求的乃是一种能以把他们作为罪人处理的圣礼行动,使他们与上帝从此之后永远有正当关系。这就是赎罪日的仪节所着重要成就的。

    赎罪日的仪式

利未记十六章一至卅四节(续)

    我们记得,亚伦这名字(2--3节)是表示后来历史上的大祭司。那末,大祭司如果要坦然进入圣所,他便先要使他自己『圣洁』(36节)。这仪式在出埃及记廿九章一至卅六节中有叙述。关于他在这场合所要穿戴的辉煌服饰,可以参看廿八章。

    第六至十节为全章所叙述的主要仪式提供一个简短的摘要。那末大祭司要作的是什么呢?

    (一)他先要为他自己的罪——不是个别的罪!而是为他的心意实在远离上帝,献上一只公牛和一只公山羊。不只如此,更因为他也是一个有家室的人,他也要为他的妻子赎罪。今天我们说,人不能离群索居。『作赎罪』(kipper)这动词叙述一个实际行动。同样,新约坚决主张,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并不是对邪恶势力之消极的接受;而是耶稣对上帝旨意顺服的郑重行动。

    ()他在献祭时穿的不是他的大祭司服装。在每年这一天,当他行这最圣洁的事时,他穿上平常祭司的服饰。

    ()他带两只山羊到圣地门口。拈阄之后,他选一只『归耶和华』,另一只则归与『